关键词:长宁区,艺术展演
来源:长宁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18-06-06
第一阶段 学校开展活动阶段(2018年3-5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演展览、观摩、培训等各类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 区级开展活动阶段(2018年5-8月):

组织开展区级艺术展演和作品展览,协调组织有关教师、科研人员、管理者积极撰写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并评选出优秀节目和案例于2018年8月20日前统一上报至市级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 市级集中展演活动阶段(2018年9-11月):

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交流、“阳光下成长”市级艺术展演活动、市级艺术作品展、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展示成果,引领方向。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市级评审,完成各项目报送资料准备工作,于11月下旬将本市展演活动总结及评选出的各项目结果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四阶段 长宁区活动总结阶段(2018年11月):

举行2018年长宁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颁发长宁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奖项。

全国现场展演阶段(2019年4月):

根据教育部遴选结果www.fltacn.com市组委会组织本市优秀表演类节目及工作坊项目2019年4月赴苏州参加教育部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现场展演。

上海市活动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5月):

上海市组委会举行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总结表彰会,汇报展演优秀节目,交流总结典型经验,颁发全国及上海市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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